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出台《關於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醫師多點執業,是指在註冊有效期內的醫師,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定期執業。其目的是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平穩有序流動,充分發揮醫療資源的社會效益。
  多點執業有何限制
  按照《意見》要求,臨床、口腔和中醫類別醫師都可以申請多點執業,但應當徵得其第一執業地點的書面同意。
  申請多點執業者,應當具有中級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在同一專業臨床工作5年以上;同時,未擔任臨床、醫技和行政科室主要負責人及以上領導職務;此外,最近連續兩個周期,醫師定期考核無不合格記錄,並且滿足省級以上衛生計生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擔任上述領導職務的醫師,可以在簽訂幫扶或托管協議醫療機構間,或醫療集團內部的醫療機構間,開展多點執業。
  醫師多點執業,執業類別與範圍應當與第一執業地點相同,內科醫生還是看內科,不能跨專業執業。經全科醫師培訓合格的醫師到基層多點執業的,在執業類別不變的情況下,可不受執業範圍限制。
  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趙明鋼認為,有這些限制性規定,主要是為了規範醫師多點執業行為,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同時,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
  首都醫科大學副校長管仲軍指出,絕大多數國家都允許醫師多點執業,也都有一定的限制。禁止多點執業和無限制多點執業的,都是極少數。
  會不會“外熱內冷”
  在醫師多點執業上,有一種“外熱內冷”現象,即圈外人熱、圈內人冷。很多地方醫師多點執業政策已經出台數年,但申請多點執業的醫生並不多。
  《意見》指出,擬多點執業的醫師應當與第一執業地點醫院簽訂聘用合同,與擬多點執業的其他醫療機構分別簽訂多點執業協議,約定醫師在該醫療機構的工作期限、工作任務、醫療責任、時間安排、考核方式、薪酬、保險、福利待遇等。
  多點執業醫師應當保證第一執業地點的工作時間,認真完成本職工作,不得因多點執業影響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和醫療質量安全。同時,應當合理安排其他執業地點的執業時間,保證完成與各執業地點在多點執業協議中約定的工作任務,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中南大學湘雅醫院院長孫虹說,儘管我國大醫院的醫生普遍超負荷工作,但也有忙閑不均的現象。如果有醫生申請到其他醫院多點執業,其工資福利必須相應減少,節約下來的成本就可以支付給其他醫生,有利於更好地調動醫生積極性。目前,影響醫師多點執業的因素還有很多。醫師多點執業需要有人事、醫保、社保等相關制度的配套改革。
  中國醫師協會會長張雁靈認為,醫生資源過度向大醫院集中,用醫學術語來說就是“向心性肥厚”,它可以導致“占位性病變”。所有的醫生資源都堆積在一起,未必能發揮作用,反而浪費人才。因此,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可以使大醫院醫生向資源稀缺的地方流動,有利於緩解看病難。同時,可以讓市場來決定醫生的薪酬,有利於醫生收入陽光化。
  張雁靈說,醫師多點執業政策的出台,雖然並不能讓醫生從“單位人”變成“社會人”,但畢竟邁出了關鍵的第一步。要想讓醫生消除多點執業的後顧之憂,必須同步推進人事、薪酬、退休等制度的改革。
  醫療風險誰來承擔
  醫生是一個高風險行業,不發生任何差錯的醫生幾乎沒有。醫生多點執業,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醫療風險誰來承擔?
  《意見》指出,多點執業協議要明確醫師多點執業過程中發生醫療事故或糾紛時,該醫師和當事醫療機構應當承擔的責任及解決方法。醫師多點執業過程中發生醫療事故或糾紛時,應當由當事醫療機構和該執業醫師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協議(合同)負責處理。
  張雁靈認為,用契約合同的形式,規定醫生和醫院各自承擔的風險,體現了公平公正的原則。今後,我國應大力推行醫生責任保險,這樣才能化解醫療風險,讓醫生放心地多點執業,不再為醫療糾紛所困擾。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神經外科專家趙繼宗院士指出,醫師多點執業,必須把醫療安全放在首位。在美國,神經外科醫生的收入很高,但其收入的20%用於繳納保險費。我國醫生多數屬於事業單位人,沒有能力獨立承擔醫療風險。實行多點執業後,醫生的醫療責任更明確,如果沒有醫療責任險作為保障,就如同開車沒有系安全帶。  (原標題:醫師多點執業大門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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