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3月20日電 (廖金明 吳嘉平)20日,系統家具記者從雲南文山公安邊防支隊獲悉,近日發生在文山一起持刀傷人案件,15歲的留守兒童小傑竟為了讓自己進牢房,在實施幾次盜竊案未能“如願”後,持刀傷人。
  鐵廠邊防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稱,1999年2月9日出生於文山州麻慄坡縣鐵廠鄉一農村家庭的小傑,因高雄二手餐飲設備父母親常年在外務工,三歲便開始隨姑媽在鐵廠小學居住。雖然姑媽待他如親生兒子,可隨著年齡的增長,小傑越來越感到家庭殘缺不全,沒有像同齡人一樣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即便父母在家的時候,父親也是經常酗酒,與母親爭吵不斷,小傑還經常無故遭父親的打罵。
  入學之後,小傑因膽小、與同學不合群,經常被同學欺關鍵字負,讓小傑變得更加孤僻內向。上初中時,因小傑表現太差多次被學校勸退,輾轉了三所中學也沒能完成學業。
  2012年下半年,才讀到初二的小傑便輟學跟隨姑媽在鐵廠小學生活。整天無所事事的小傑就到處耍混,惹是生非。一次,姑父因為他惹事與姑媽發生爭執,為了不給姑媽添麻煩,覺得無處可ssd固態硬碟比較去的小傑產生了讓自己進牢房的念頭。
  2013年除夕晚上,小傑因瑣事與母親吵架後離家出走,來到了姑媽在鐵廠小學的住所。但姑媽已離開學校隨身碟回老家過年。小傑便將姑媽住所的窗戶玻璃撬開在裡面過了一夜。第二天小傑又通過同樣辦法潛入鐵廠小學教師辦公室,用身上僅剩的零花錢買了方便面和蘋果。在辦公室“住”了一周,離開時小傑偷走辦公室內一臺筆記本電腦,來到姑媽老家,向姑媽要了1000元,離開鐵廠去廣東打工。
  開學之後,學校發現電腦被盜,鐵廠邊防派出所民警介入調查,小傑的姑媽才懷疑是小傑所為。在姑媽的勸說下,在廣東獃了一個月左右的小傑,回到了鐵廠,和姑媽來到了鐵廠邊防派出所投案自首,因為小傑作案時未滿15周歲,未達到盜竊罪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此案被撤銷。而在此之前,小傑也曾因為年齡問題,多次實施的盜竊均未“如願”進入牢房。
  為了能“順利”進入牢房,2014年3月12日下午,小傑帶著一把事先準備好的跳刀,來到了自己以前曾經就讀過的鐵廠中學物色作案對象,並最終把作案對象鎖定以前與自己關係不好的男同學小敏(化名)。17時43分,小敏和其他幾位同學正在教室外面的走道上休息時,小傑朝著小敏連砍兩刀,右手和右肋骨受傷的小敏拔腿就跑,邊跑邊喊“殺人啦,救命呀。”
  接到報警,鐵廠邊防派出所民警很快在樓梯口將小傑抓獲歸案,並從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跳刀一把。小敏在民警及師生的護送下送到醫院救治,所幸經檢查無大礙。
  審訊中,小傑對自己持刀傷人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此案正在進步審理中。(完)  (原標題:雲南文山15歲留守少年持刀傷人竟為進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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