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清理幹部住房用車 漫畫圖
  新華網北京9月25日電(記者劉元旭、周琳) 限制副職,就提副秘書長、助理;領導職位滿編,就拿巡視員、調研員“頂上”……原本剛性的幹部配備,在一些地方卻極富“創造力”。
  截至目前,中央巡視組已完成的常規巡視中,11省份超配幹部被“點名”,僅遼寧就查出超職數配備幹部26272人。“清減-膨脹-再清減-再膨脹”的怪圈,凸顯一些地方“官帽子”當待遇發放的隨意性。不正其源,就難以消除公共職位的福利化。
  11省區市被“點名”,副職、虛職成超配重災區
  遼寧查出超職數配備幹部26272人,江西檢查發現超職數配備幹部5202名;吉林一次性解決和消化23個超配的副秘書長職位;內蒙古全區12個盟、市設有30多個巡視員、63個副巡視員,區發改委班子成員多達17人……
  2013年至今,記者梳理髮現,已公佈的巡視結果中,因存在“超職數或編製配備幹部”,包括吉林、江西、內蒙古等在內的11個省區市都被“點名”。
  “幹部超配,錶面看造成機構設置臃腫,實際上是‘戴帽掛號’的官本位思想作祟。”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
  此輪整治並非首次。近年來,國家層面分別於2007年、2009年進行過兩次專項清理。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幹部配備“越減越肥”的現象卻仍然存在。
  超職數幹部頻頻闖過“三定”,即便是中央多輪“瘦身令”,依然擋不住機構“超重”,一些副職、虛職更成為超配的重災區。
  今年,中組部將超編超配幹部治理列為重點工作之一。1月,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三部門曾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嚴禁超出核定的領導職數配備幹部,同時制定整改計劃,儘快消化違規超領導職數配備的幹部,消化前不得新配備幹部。
  沒職務先上級別,公共職位成福利補償
  “對於一些被曝光的幹部超配事宜,不少地區‘對外口徑’多是兼職掛職、工作需要,而這些理由難以站住腳。”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說,我國組織法中只對“一把手”的職數有剛性規定,但副秘書長等職位的數量沒有明確規定,造成了地方超配的“彈性空間”。
  記者25日查閱南方一省會城市政府官網的信息公開欄發現,一條信息明確寫著“人民政府辦公廳核定行政編製74名,其中正副秘書長8名”,另一條領導班子及分工的信息中,卻掛出了12個正副秘書長的姓名及分工。
  早在2009年,中央編辦就下文要求,省級、副省級、地市級政府副秘書長的職數按不超過其同級政府領導班子副職的職數來掌握。曾被中央巡視組點名的吉林省,上半年省市(州)層面更是減掉23名副秘書長。記者查閱多地政府官網,多位副秘書長“輔助”一名副職的現象仍不在少數。
  “副職、副秘書長、助理、巡視員、調研員……超配五花八門。”王錫鋅認為,實際中,不少是對被提拔人的福利照顧,甚至成為利益輸送,目的是為其下一步“上位”鋪好臺階。“法律上沒有職務,就先上行政級別,公共職位福利化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
  已提拔的“超配”幹部,想要清退並非易事。從目前的整改情況看,一些地方通常採取免去兼職、交流任職等消化辦法,而這種行政級別“只能上不能下”的治理辦法,其實“按下葫蘆起來瓢”,結果就是“副秘書長不超了,局級層面還是超”。
  竹立家表示,官員越配越多、板凳越坐越長,癥結還是領導幹部“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加之一些地方“換一屆領導提一茬幹部”、機構撤銷合併但幹部不減,很容易造成大批“沉官”。
  明確“編製清單” 為超配戴上“緊箍咒”
  從中央巡視發現的問題看,幹部超配仍如割韭菜一般,陷入“清減-膨脹-再清減-再膨脹”的怪圈。
  “要從組織法上明文規定,否則‘若干人’就變成了‘無上限’。”王錫鋅認為,當前要加緊明確副職等崗位的編製多少,定崗定編,出台約束機制,嚴控職能部門的幹部規模。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湯嘯天說,走出“割韭菜式”的治理困局,不能靠一時的“秋風掃落葉”,關鍵要形成剛性的約束機制。遏制一些地方幹部職數“膨脹衝動”,應從制度、監督、問責等方面多措並舉、多管齊下。
  要以立法的形式對領導幹部在各層級的“崗位清單”、“編製清單”做出硬性限制,推進幹部配備法制化,同時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承擔劃定“硬杠杠”,將幹部配備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建立監督舉報網絡,對違規超配“帽子”的按照“誰提拔誰負責”原則,追責更應有下文。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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